该文章刊登于《昆仑》(2002年 10月)
●一点说明
一个人的心情很平静的时候,别人能不能听到他的呼吸?应该是听不到的。一个作家如果用一种正常的呼吸状态,叙述他的创作,叙述他的生活,结果会如何呢?我想这应该成为我的一种选择。我不希望别人在这些短小的随笔里,闻到什么不安的情绪,比如愤怒,比如埋怨,比如失落等等……那样对别人对自己都是没有益处的。大家都活得挺不容易的。当然,打呼噜我也是不喜欢的,尽管有人在打呼噜的时候,那样子也是异常的安详。
但交稿时间紧急,我不一定完全能做到,因为那样做首先需要有一个异常平静的心态,和一个相对平静的环境。
试一试吧。
先说笔名。
●笔 名
我觉得我叫鬼子挺好的,看过我作品的,几乎都把这个名字给记住了。这样挺好的。这年月作家多,满山遍野的,到处都是,能被人记住的好像越来越少了。能让人记住,对一个作家来说,总是一件好事情。当然,一个作家只让人记住名字是不够的,这一点我心里明白,所以,我的小说一直都写得比较用功,这一点,鬼子小说的读者应该可以证实,同时还可以感悟到一点为什么叫做鬼子。鬼子的小说与别人的小说,可以说是很不一样的,读完了,你会觉得这人就该叫做鬼子。我是一个用心来写作的作家。所以,在决定用鬼子作笔名的时候,其实是用心地选择了一种成败。这是需要胆量的。首先,这样的笔名在世俗的面前,必须是放弃了许多功利的。这对一个世俗的人来说,自然是一个难题,何况是一个作家,我却因此而做到了。能做到这一点当然也没什么了不起,需要的只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听说有一个文学大奖,曾想评给我一个其中的奖,到了最后,却因为这个笔名而拿下了。拿下了也就拿下了,但很多朋友都感到惋惜,都在电话中显得有点愤怒,我却只是微微一笑。我说没事。奖这种东西,是一种很好的东西,说真话,挺滋润人的,一个作家不该随意拒绝获奖,因为那是给作品的;但不给也无所谓。一个作家不要把这些太过分的放在心上,免得受到伤害的只有你自己,与别人是没有关系的。
顺便说一句,在我们那里,鬼子并不是一件坏事情,所以,不光有鬼子作家,还有鬼子警察,有鬼子老板……很多聪明的小孩,小时候几乎都被叫做鬼子。鬼子在我们那里,也是满山遍野的。真的没什么。
挺好的。
干嘛一说鬼子就非得是那“鬼子”呢?
这鬼子不是那鬼子
●鬼子与《收获》
我感谢《收获》。
感谢《收获》杂志的钟红明女士。
鬼子这个笔名,最先就是出现在《收获》上的。在那之前,鬼子这个名字随着小说光顾过不少杂志,都不用。但《收获》用了。那两个小说一个叫《古弄》,一个叫《家癌》。说真话,那两个小说写得并不怎么样。前些日子,我在给出版社编《中国小说50强:鬼子卷》一书时,曾把那两个小说重读了一遍,我想把它们一起收到里边,但最后我放弃了。因为真的写得不好。我不愿意我的读者读到鬼子那样的小说。但有一点是不容怀疑的,当时的《收获》如果没有发表我的那两个小说,我真的不知道我通往文坛的台阶在哪里。一个作家就像一条船,不同的船得靠拢不同的码头。《收获》是中国文坛一个重要的码头,登上了那一个码头之后,我才知道我的位置在哪里,别的作家他们的位置在哪里。至少我看到了我的希望。
再一次感谢《收获》。
感谢《收获》的钟红明女士,那两个小说都是她责编的,她真的辛苦了。
●《古弄》
这是一个短篇,发在《收获》一九九零年第六期。
写这小说的时候,是受了拉美小说的影响。尤其是卡彭铁尔那个老头子。小说写了一个山里的老人,因为对父亲有着一种刻骨的仇恨,因为夜里老是看到他的父亲出现在他的梦中,让他不得安宁,于是刨开了父亲的坟墓,把父亲的骨头放在山间烧掉了。但这个老人后来也被自己的一个儿子杀死了,他的儿子是听到狐狸的叫声后把他给杀掉的,原因是,他想跟一个女人结婚,而那个女人则是他儿子偷偷爱着的一个女人。
有一些朋友到现在还觉得这小说写得不错,曾时不时地提起。但我觉得一般,因为在这个小说里,看不到完全属于我自己的东西。那小说我可以写,别人也可以写,是一种大路货。
那小说能让我觉得有点意思的是其中的一个点子,那老人从来不养牛,刚成家的时候,他老婆说不养,于是就不养了。他们家的“牛粪”,都是他们自己踩出来的。他老婆后来就是踩牛粪的时候,死在了牛栏里。老婆死后,他还是不养牛,他们家的牛粪后来都是他的孩子们踩出来的。
●《家癌》
这是一部中篇,发在《收获》的一九九一年第五期。
小说写的是一个很神秘的故事:有一个男人,他老婆的母亲得了一种重病,一位老药伯让他去找药,却一直不见他回来,等他两手空空回来的时候,他老婆的母亲却与此同时死掉了。那位老药伯因此警告他:这辈子你只能生一个孩子。这男人果真在后来的日子里只生一个孩子。后来,他也得了一种怪病,老药伯告诉他,说是你的心烂了。并指出:能救他的,只有他那惟一的儿子。别人谁也救不了他。而他的妻子知道,这会要了他儿子的性命,便用自己的性命偷偷地代替了儿子的性命,最后在人间消失了。这个男人的病因此无法根治,也随后死掉了。神秘的老药伯便告诉那个男孩子,说这个家是你的了。那个男孩子没有吭声,而是一把火把房子烧掉了。
这也是一个大路货的东西,受的也还是拉美的影响,还是那个叫卡彭铁尔的老头。那时,别人喜欢的都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我却觉得卡彭铁尔有点意思。
好在从这小说之后,我就谁也不学了。因为那后我不写小说了。我把笔放了下来。我干别的去了。我想,我得先把日子过好了再说。过日子才是人生中最大的难题。
我就这样停笔了。
●处女作
我最早发表的小说不是《古弄》和《家癌》,而是《妈妈和她的衣袖》。
写这小说的时候,我在一个叫天河的地方当教师。天河是一个古老的小镇,不大,但很平静,而且很美。最美的当然是那条同样叫做天河的河,像是从天上飞流而下。《妈妈和她的衣袖》就是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忽然想到的。当时,我捉到了一只很漂亮的蜻蜓,我想把她拿回屋里,于是我把她卷在衣袖里。就那一卷,卷起了脑子里的一个想法,我觉得这是一篇不错的小说,我觉得可以利用衣袖这个角度,写出一个女人一生的命运。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位朋友,我说你要是想写你就写吧,写好了可能是一个好小说。那朋友也答应了,但后来不知怎么,他却没写。我说你不写那我写了。他说你写吧。于是我就写了。小说写完后,我一连抄了六七份,每抄完一份就往外投,每抄完一份就往外投。小说上的署名是爹妈给的名字。后来,最先发表的是《青春》。《青春》在当时十分红火。那是一期“处女作专号”,当年的《小说选刊》把这小说给转载了。《小说选刊》是因为“处女作”而转载的,这一点我心里清楚。我因此一直感谢《小说选刊》,感谢《青春》。
那是一九八四年九月和十一月。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我因为这个小说调进了罗城文化馆。一个小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在如今怕是很难成为可能了,除非你写出的是一部旷世杰作。可在当时,在我们那里,一篇一万多字的小说却演变出了那样的事实。
我感谢那样的事实。
但这小说同样没有被我收入过任何的集子。那小说的语言太糟了,现在看来,那根本算不上小说的语言。那时,我也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样的语言才是小说的语言。换句话说,是我对汉语的把握,还处于异常生疏的阶段,就是嘴里说汉话,也还常常词不达意。
●语 言
我几乎很难表达,从小到大我是如何靠近和梦想掌握汉语的,回想起来,就仿佛一个远古时代的草民,艰难地渴望得到一把收割的镰刀。因为我是少数民族,我们的语言与汉语有着本质的不同,尤其是表达的方式。
我最早接触的汉语,也不是小时候的老师,而是经常游窜于乡野田陌间的一些汉人小商贩。他们来自二三十里外的古镇上,肩上挑着一副担子,手里敲打着一块破铜烂铁,在村巷里一路走一路地呐喊着,收购鸭毛鹅毛头发之类的东西,声音尖尖的像是来自地狱的幽灵,但对我们那些不懂讲汉语的人来说,却极具召唤力,他们的呐喊声就像《百年孤独》开头的那一块大磁铁,把我们从各个的家门里吸引了出来,都鸡飞狗跳一般狂奔着,所有的村巷里都是我们那些毛孩的身影。我当然就在其中,但我从来没有跟他们换过任何东西,我只是悄悄地挤在同伴们的中间,或者站在他们的身后,听着他们如何用一些丢三拉四的汉语把手里的东西转换成钱,或者换转成一劣质的糖果。我们家也不是没有鸭毛,逢年过节,或多或少还是杀过几只的,但我没有胆量用汉语把他们换成我想要的东西,其实也可以不动嘴的,可以只把手里的东西递上前去,然后指着你想要的东西就行,但我觉得那样有点像个傻子,很容易被同伴们笑在眼里,而且日后经常拿你来取笑。
从我嘴里发出的第一句汉语,我记不清应该是什么时候。 也许在一次卖药的过程之中。
●卖 药
那一年,同伴中时常有人捡竹壳、掘天冬到街上卖。竹壳是卖给别人做纸的,天冬是一种草药。偷偷地,我也到河边的竹林下掘回一些天冬,放在屋头的瓦片上晒干。拿到镇上去的那天,我没有与任何小朋友结伴,我怕他们知道,我把那些晒干的天冬藏在书包的深处,光着两只脚丫,默默地跟在一些大人的身后。从村里到镇上需要走很远的山路。大人便问我,你上街干什么?我说去玩。他们问我,你会说官话吗?那所谓的官话就是我一直苦苦向往的汉语。你要是不会说官话你就回去吧,他们说,免得镇上的汉人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我没说会,也没说不会,我只是默默地跟着他们身后走着,一路上,在嘴里默默地组织着一些怎样把那些天冬卖掉所需要的汉话。收购站里全都是人,好像卖什么的都有。我挤在一队卖草药的人群后,挤得满头的大汗,然后又慢慢地挪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挪到了一个不大的磅称跟前,从书包里掏出天冬放到上边。收购员就站在我的眼前,我就站在他的大腿旁边,而他的眼光却从我的头上跨越了过去,朝后边的人大声地叫喊着,这是谁的?我只是愣愣地望着他不敢做声,路上组织过的那些汉语被他那么一喊,不知都掉到了哪里去了,直到身后的人指着我说,是他的。收购员的眼光才落了我的脸上。我一急,张嘴就说了一声是我的。那人这才一愣,盯着我又问了一句:是你的吗?我当时急得满脸通红。我不知道再如何开口。我只是愣愣地望着他。那收购员好像骂了我一句什么,朝我递了一张撕下的纸条。那是一张只有巴掌大的纸条,我紧紧地拿着,就到另一个地方排队去了,那一去又站了大半天,最后才把那张纸上的钱领到手里,一共是六分钱!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挣钱!
就是这笔钱,它让我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想走出那片土地,如果想与外边的人进行正常的交流沟通,就不能只有一张呆呆的诚实的脸,也不能只学会对着别人善良的傻笑,我们必须撑握他们的汉语,这世界是属于汉语的世界,不是我们那种语言的世界!
●语言的恐惧
我把对汉语的渴望后来寄托在老师的身上。我觉得,在我们那里,只有老师的肚子里是装满了汉语的。我曾看见我们的老师在街上一边匆匆地行走,一边不停地跟汉人说话。他的肚子里要是没有堆满汉语,他能那样噼里叭啦地表达吗?他们从这边的街头说到那边的街尾,又从那边的街尾说到这边的街头,我跟在后边,一路佩服得一塌糊涂。然而,在给我们上课的时候,他用的却几乎都是我们的土语,像是生怕我们没有听懂,只是在认字的时候才把汉语教给了我们。事实上,他的汉语也是说得十分的糟糕。有一次,他不知哪里找来了一首别人的诗歌,长长的抄成了好几页,先是教我念,然后让我一行一行地跟着背诵下来,最后让我在镇上一个坐满了学生和老师的操场上,大声地朗诵。我当时相信他是认真的,而我的朗诵也是认真的,可谁料,我的认真却使我的大声朗诵带来了一阵又一阵响亮的嘲笑声,我每每朗诵完一句,就听到有人在下边把我的声音重复了一遍,那当然都是一些镇上的汉族学生,因为只有他们才听得出,被我朗诵出来的诗歌根本不是他们的汉语,而是一堆变种的嘈音。我的脑子里当时轰轰乱响,但我没有停下,我怕辜负了老师的心血。我不知道我后来用了多久的时间才把那首长诗背完,回想起来,就像在胸中艰难地吐出了一堆可恶的垃圾。
那样的经历,直到现在我还感到异常的惊恐。
从那以后,我对老师嘴里的汉语几乎失去了认真学习的信心,课堂上我经常默默不语,也极少回答问题。
●插队知青
好在随后来了城里的知识青年,到我们那里插队来了,尽管他们一直认为那是他们人生中的一场劫难,而我,却是真心感谢他们的。他们的到来,使我对汉语大开了眼界。只要愿意,我每天都能够听到他们的汉人在说话。只要有机会,我总会偷偷地跑到他们那里,坐在他们的门前或者窗户下边,听着他们聊着笑着骂着,然后把他们说过的一些词,像堆草垛似的,偷偷地堆积到记忆里。到我们那里的插青一个四个,都是男的。在我的眼里,当时的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有国家给他们供应粮食白吃,不知道是半年还是一年,而在那白吃白住的一年或者半年里,他们的劳动又是可以拿公分的,我们村上人谁也没有过那样的好日子。我们不光没有,而且时时挨饿,有一年,我们家因为没有主粮下锅,天天吃的都是一种发了霉的木薯,一家人病怏怏地横在床上,差点就统统的见阎王爷去了。去年我回家过年,还看到了那几个插青,他们都快成为老人了。他们是开车到村里看一位老人来的。那位老人说是曾给国民党当过炮兵营长,那些插青在我们村里时,时常得到他的关怀和照顾,尤其是精神上的指点,因而让那些插青们回城后心里仍能时时地掂记着他,掂记着他的好处。人情真是一种永恒的东西,是人世间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写作与民族
对我来说,对汉语的渴望是为了沟通,为了逃离,为了生存,最早的愿望绝对不是为了创作,这一点并不需要隐瞒,尽管隐瞒时常能给认定一个人的天才带来诸多的好处,但我更乐意把自己还原为一个低能。低能的好处也是享受不尽的,他可以自得自在,无需装腔作势,免得蒙了别人同时也累了自己。
有人说,我的创作与我那民族本身的一些渊源有关,但我却丝毫没有找到这样的痕迹,尽管在我写作之前,我们那个地方已经出现过许多优秀的作家,光是解放前的左联作家队伍,就有两位我们那里的人,之后的写作者就更是多得无法用一二三四五可以罗列。但我知道他们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很晚,而且,我到现在都没有读过他们的书。我虽然听过一些人的讲课,但我发现,他们对文学的理解与我对文学的追求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说真话,我那民族的自身并没有给我以创作的影响,原因可能是我们那民族演变到了我们这些人的时候,已经和汉人没有了太多可以区别的东西了。除了语言,我真的找不出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来。我们的节日也是别人的节日,或者说,别人的节日其实就是我们的节日,我们的民族曾大量地出版过很多所谓我们自己的民间故事,但哪一个故事都可以在别人的故事里找到蓝本。我不相信那些故事最早竟是汉人从我们那里偷走的,我猜想,一定是我们那个民族的一些优秀人物,把汉人的故事偷了过来,然后模仿成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我们的服装也是别人的服装。如果说一个民族一定有过自己的服饰,那可能是在远古的时代里,现代的生活里是早就没有了;舞台上如今时常看到的那些,都是后人研究出来的,明显带有可能是假的成分,对现实而言,那些东西除了充当标签的功能,我不知道对我们那个民族还存在什么根本性的意义。
当然,这样的说法可能与我个人对民族与文明的思维方式有关。
如果非要让我找到一个接近的说法,那我宁愿说,对我的创作后来影响最大的,其实来自于小时候深深烙在脑海深处的一些有关生命的思考。
●家 乡
我家地处村子的西头,每一天的夕阳,都是从我们家房屋后的山头上跌落的。那是一座大山,山上的石壁有着许多像画画一样的东西,我能从上边看出许多乱七八糟的男人和女人。石壁的下边也就是山脚,那里是一个坟场,村里的人或者附近村的人死了,大都埋在那个地方。那地方有点像个撮斗,说是那样的一个地方能给死人享受到死后的温暖,就像大海边的那些避风港。
我们家房屋的周围,有一条高高的围墙,那围墙全是一个一个拳头大的卵石砌成的。说是我们祖上曾有过算是发达的历史,曾拥有三四百亩的田地,可轮到我父亲这一辈的时候,便什么都没有了。小时候,我几乎每天都骑到那堵围墙的上边,看着山脚下的那一个坟场发呆。从那里,我经常听到人的最伤心的哭泣,听到来自地狱的鬼的嚎叫;就连夜里我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时常听到来自坟场里的狐狸的喧嚣。那些狐狸都是冲着死人来的,没有死人的夜里,它们便漫步在村头巷尾,找些鸡呀鸭的,用以顶替难耐的饥饿;从外边赶夜路回家的人,时常在路上与它们碰在一起,它们并不怕人,只是将两只前腿收立起来,慢慢地跟着你走,有时还大大方方的仿佛来自大上海的绅士,优雅地在前边给你带路,让你弄不清楚是人是鬼,它们的身上有时也会穿戴着一两件小人的衣服,或者一顶破烂的草帽,那模样就有点像是如今城里的女人牵在身边的宠物,有时我就想,村上的狐狸如今不是都没有了吗?都到哪里去了呢?没准城里的那些宠物就是我们村上原先的那些狐狸,不同的只是,原先它们睡在死人的坟边,如今都躺到女人的床上去了。
不知是否还有人赞同文学也是思考人生的一门学问,这一说法只要还有一天的存在,那么,我最初接近那扇思考的大门,便是爬在墙头看到的那一幕幕的场景,从那一幕幕场景的深处,我痛切地看到了变化无常的人生,感触到了生的恐惧和死的哀怜。直到现在,我的目光还常常会在夜的深处,恍恍惚惚地穿过桌上的电脑,触摸到当年骑在墙头时的模样。
那堵围墙如今还留着,但已经充满了腐败的样子了。山脚下的那一个坟场却是一年比一年地发达而兴旺着。清明回家,我总会学着小时候的样子,让目光越过围墙,默默地张望着在淫雨中飘来飘去的那些招魂的纸幡。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情结,其实就是某种深藏在血脉里的少数民族的东西,但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未免有些做作,有些文人的做作。我不太喜欢做作。
●民 族
我家那地方叫罗城,我的出生地叫里甫,我不知道“里甫”这两个字是什么意义。我只知道,古时候的里是住人的地方,是家乡的意思,可那甫字呢?是一种美称抑或是别的什么?反正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明白。在我想来,我们那个村子是应该叫做“鲤埔”或者“鲤浦”的,在我们的土语里,甫埔浦,都是一个语音,再加上我们村子的地型,看上去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鲤鱼,一条大河和一条小河从两则流过,我们村子就坐落在两条河接近交汇的一个三角地里,记忆中的风光是异常优美的。
罗城是一个仫佬族人聚居的一个地方,人数不是太多,十多年前准备自治的时候,听说上边有个要求,说是用以命名的族人必须到达总人口的百份之多少,于是原来户口本上不是这个民族的,只要祖宗三代里能找到有这个族人的血缘,只要愿改,便可统统更改归入。于是,我奶奶家那边的很多人,一下里就都成为了仫佬人了。有人便悄悄地告诉我,你也改吧,改了至少可以生两个孩子。但我没改,因为那时的我还没有找到可供结婚的人选,对生多少小孩的问题没有太多的兴趣。其实,最早的仫佬族也是变异而来的一个民族,这是我小时候好像在一本什么书上看到的,那书上说的也许只是一种猜测,但我一直深信不疑。书上说,我们这个地方原来是没有这么一个民族的,后来来了一帮北方战争的流亡者,为了生存和发展,他们与当地的女人生活在了一起,说着一种变种的语言,于是就成了姆佬人了。姆佬人是一种很精明很剽悍的民族,他们基本上强居平地,而把本地的一些弱势的民族赶到了山里。再后来,他们又把姆字改做了仫字,目的我想十分的简单,那就是让自己的名称看上去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的奶奶是真正的仫佬族,那么我父亲的身上便毫无疑问的有着仫佬人的血缘;但我的母亲,却是地地道道的壮族妇女。所以,有人把我归入仫佬人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理由表示反对;而有人说我是壮族人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吭声。然而,在我们家的户口本里,我儿子却是另一个民族。因为我夫人是东北人,她说她是满族的。我儿子觉得满族好,满族人当过皇帝,于是他就选择了满族了。
●放牛娃
我小时候的记忆并不太好,学校的很多生活大都被我忘记了,只记得全校五六个班永远是一个老师,读小班时大多是大班的同学在教我们,等我们读到大班时,又被老师叫去教下边的小班。最快乐的事情是,巴望着学校快点放假。每一假期我都与另外两个同伴给村里放牛,另外派了一个老头子给我们看管时间,我们把他称作看太阳的老人。山坡上的阳光总是比任何地方的都好都明亮,鸟的叫声也是格外的叫人兴奋。男人和女人之间竟然有着那种事情我就是放牛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头一次是在一条小溪的青石板上看到的,做爱的是本村的一个青年男子和外村的一位姑娘,那小溪是我先到的,他们后到,我怕破坏了他们的好事便丝毫不敢动弹。第二次是一对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我不认识他们。那两天的阳光都十分的美好。所以他们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叫人难受。
村里的牛挺多的,一般来说,是每家两头,一家三头的也有,其中一头大多是小的,三头都是大的也有,但不是太多。不管大的小的,我们总能远远的就认出是谁家的。放牛当然是一件令人快乐的事情,但细想起来,也一点都不轻松,牛们一到山上就自己吃草去了,而我们总要利用时间给家里砍些柴草,空手回家是要挨骂的,最担心的是村里需要牛回家耙田犁地的时候,有的牛不见了。不见的原因是很多的。一些发情的公牛为了争抢一些发情的母牛,满山在奔跑着,转眼间就跑得不知了去向,让你半天找不着影子。牛也是有聪明和愚笨之分的,有的牛看见某一个洞口有好吃的,便只顾了嘴巴,没有把洞口放在眼里,吃着吃着,脚下一失就掉到洞里去了。山上的洞都挺深的,牛没有手,不知道怎么起来,便老老实实地在洞里呆着,让你怎么也找不着,有时会让你一直找到天黑都找不着,碰到雨天,特别是冬日的雨天,那种滋味是有点叫人讨厌的。但记忆中放牛还是很美好,很快乐的。那位看太阳的老人,如今已经离开了人世。我们三个放牛娃,如今也各在一方,除了我,他们可都是政府的官员,两人都当过乡党委的书记和副书记;其中一位从乡文书开始,一直地往上当,如今已是县府办公室主任了,我每年回家过年,用的都是他的车子。
都活着挺不错的。
●中学生活
中学的记忆是知道什么叫做困苦。学校在远处的一个古镇上,每个星期六中午,一放学就急急地赶回家割草砍柴,星期天总是要割完两担才能赶回学校,肩上扛着几斤下星期要吃的米,总是走在路上的时候天就黑了。除了冬天,走在路上的一双脚总是光着的。整个中学时期,脚上惟一的一双胶鞋是三哥给的一双37码的黑色劳动鞋,而那时候的人却是特别的矮小,从进学校的那一天起,就永远被老师摆放在头一排上,我坐的位子,不是3号,就是5号,身上穿的也全是母亲亲自纺织和染制的家布,每年一套,其余是哥哥们穿短了的。我一共四个哥哥,一个大姐,最小的是我。有一次,我返回的学校的时候,开口问父亲要五毛钱,父亲说没有,我说那我不去了,父亲便拿来一把长锄,说,不去就跟我一起下地。看着那一把比人还高的长锄,我慌了,只好红着眼睛,朝着父亲相反的方向默默地走了。洗米蒸饭的时候常常趁人不备,偷一点学校的盐放在饭盒里,以免吃的时候咽得过分辛苦。所幸的是,我在班里的作文算是比较好的,学校总会不定期地让各个班出一些墙报比赛,有时是老师从作文里选,有时是别人去劳动的时候,让我留在班上写,那种感觉回想起来也是很滋润人的。
结束中学生活时,我的体重是七十六斤。
●高加林
高加林是作家路遥小说里的人物,那小说叫《人生》,城里人看了不知反应如何,反正我看了挺激动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叫高加林的青年,从学校毕业后,在村里过得挺艰难的,连刷个牙,都让村里人感到大惊小怪,这种事在我们那里当然不会出现,我们那地方比起陕北来,文明的进程还是快一些的。高加林回乡没有多久,就跟村里一位叫巧珍的女孩好上了,我看过电影,觉得电影里的巧珍挺漂亮的。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在乡下一所中学当老师,那时候,全校一大堆的青年老师都是未婚的青年男女,都正在忙着找人谈恋爱,所以我们觉得电影里的女人,大多都挺漂亮的。但那漂亮的巧珍并没能留住高加林,因为一位亲戚的帮忙,高加林到城里当宣传干事写新闻稿去了,很快,就跟一个城里的女孩好上了,但好景不长,进城的手段终于东窗事发,高加林被送回了村里,但漂亮的巧珍却嫁人去了……
我回家当农民没有多久,突然得了一场大病,也不知道是什么病,也没有上医院。上医院是要钱的,家里没钱,只好在家里呆着,软软地躺在床上,实在觉得不行了,最后找到了村里的一位老女人,让她在背脊上挑走了几根细白细白的“筋”,之后大约半年全身无力,但却因此而突然间长高了,而且长成了一条一米七八的汉子,浑身都是力气,深更半夜到几十里外的地方弄煤,两三百斤挑在肩上,转眼就翻过了山坳。
有一天,我挑牛粪走在田垌里的时候,不想迎面碰着了一位下乡的老师,这老师已经不再是老师了,他已经到城里当官去了,他让我坐下来跟他聊了几句,对我的处境感动惋惜,他问我,愿意不愿意到城里工作。他说像我这样的,可以到县委宣传部当一个新闻干事,也就是像《人生》里的高加林那样,每天写写新闻稿之类的东西,我当即就答应了,这么好的事情,能不答应吗?他于是给我留下了一个日期,让我赶在那一天之前,办好一些必要的手续,然后到县里去报到。我自以为生命将从此被人点亮了,谁知,上路的那一天,却被人在路口堵住了,下场比高加林还要凄凉。因而,看《人生》的时候,我真的为高加林的处境掉下了眼泪。
●罗城师范
我是考大学落了榜,才进了罗城师范的。罗城师范是我们罗城自己办的一个师范学校,是面向小学的,奇怪的是,每天学的却不是有关如何教好小学的东西,而是一些教小学怎么也用不上的化学、物理等等,我们曾为此表示抗议,但老师却告诉我们,这都是为了你们好。那两年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不堪回首。有一年我母亲病了,我从财政局一位朋友那里,拿了一辆烂单车,就急急地上路了,还没有走到半路,单车的后胎就暴掉了,只好一路急急地推着,一直推回到家中。母亲那得的是什么病谁也不知道,因为没有上医院,也没有请医生。看到母亲那瘦瘦的样子,我的眼泪呼呼地就往下掉,可母亲却告诉我,她已经好了。老人总是这样。有一年,我父亲说是也一直地躺在床上几乎没有起床,可我一回去,他就下床了,都说真是奇了怪了。其实一点都不奇怪。有什么可奇怪的呢?等到哪一天我们也成为老人的时候,我想我们要的也无非就是儿女的关爱。临离开家时,母亲问了一些我在学校的情况,她问的当然不是学习的问题,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父母是从来都不过问学习的问题的,让你们去读书就意味着你必须读好书,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放弃。那两年,家里没能给过我一分钱,母亲是为此感到歉疚,怕我日子过得不顺。我当时没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说,我只是从身上摸出了仅有的三块钱,放到了母亲的手里。那三块我想不起是怎么来的。从家里返回县城,近五六十里的山路,我推着那辆烂单车慢慢地走着,一路走,一路地想着往下的人生该怎么办?我想我得把握好,免得我很难面对一天比一天老去的父母。
那两年的暑假寒假,我都没有回过家,就是春节也在学校里呆着。别人春节吃肉喝酒,喜气洋洋,我几乎都是一碗白米饭外加六分钱一块的豆腐乳。说是要利用假期,在学校里好好地读些名著之类的书,但大多的日子却是什么也读不进去,只是静静地坐在阴暗的蚊帐里,苦苦地想着:人生为什么就这般地艰难?临毕业前,一位很好的老师把我稍稍地叫了去,说是县高中缺一个一年级的语文教师,问我愿不愿。能留在县城而又不愿意的人是很少的。可是分配那天,我的名字却跟一个很远的山村小学连在了一起。那一夜是我记忆中第一次彻夜的失眠,我想那老师他应该先来告诉我一声的。他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呢?当然,他也许有他的难处。当老师的也是很不容易的。
●罗城文化馆
进罗城文化馆之前,我一共在过三个学校,一个是泗岸小学,一个是天河小学,《妈妈和她的衣袖》发表时,我是小长安中学的老师。我就是从小长安中学调到县文化馆的。在文化馆,我的职业是当文学辅导,应该说,每一天的时间都可以用在写小说上,但我却没有,我所有的心思几乎都放在了想方设法与人恋爱之上,但却没有被人爱上,我自己也没有真心地爱上过哪一个,用现在的话说,那都是因为没有钱,因为等等,等等……。
在罗城文化馆期间,我分别去了三个很重要的地方,一是去参加省作协办的文学讲习班,二是去了一趟北京鲁迅文学院,三是咬牙考上了西北大学。
●文学讲习班
那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也是我头一次到省城南宁。到达南宁的头一天晚上,是我的一个罗城老乡接风的。那是一位诗人,当时他正在南宁的一所高校里进修本科。他们的学校就在作协后门不远的斜对面。那天晚上,我俩在南宁的邕江桥头边,吃了一顿砂锅饭,一边吃一边谈着许多文学的事情,他觉得我是幸运的,觉得我应该抓住这一次机会好好地写些东西。我也把一些小说的构思告诉了他,他当时也觉得好,并希望能尽快看到成果。但那个讲习班,我却一个作品也没有发表。前后整整七个月。班里绝大多数都有作品在《人民文学》、《北京文学》和《青年文学》上先后发表,至少也能在当地的《广西文学》或者一些地方刊物发表,只有我一人两手空空的。但我心里却没有多少的着急。我一直觉得,小说这东西,不是想写就能写的,写不出,我便不写。回想起来,那个讲习班,我是惟一没有收获的,我这并非想否定那样的一次机会。机会对人是十分的重要,这一点我得承认,但机会并非对所有的人都能产生意义,这也是事实。那一次机会对我来说就是那样一个道理。那时,也听了不少老师的讲课,但几乎都没有听到脑里去,说真话,我几乎没有听懂,或者说,他们所说的小说创作与我对小说的理解,我发现完全是两码事。我不愿接受他们的方法和观念。我也找来了很多老师推荐的小说,但总是翻了几页就放下了,脑子总是空空的,也不知都在想什么。当然,最严重的问题还是语言问题,有时,我好容易从旁边插进了一句话,结果好像是谁也没有听懂。
记忆最深的只有一件事,与我同房的一共三人,有一位是个胖子,每天晚上,还没有等到我们入睡,他便在自己的床上打起了响亮的呼噜,弄得我们时常睡不着觉。有时我们实在受不了了,就拼命地踢床,或者敲碗,可他呜呜了两声,好像醒了似的,可等不到我们入睡,他的呼噜声又抢先响了起来了。同屋的另一位说怎么办呢?我说还能怎么办呢?惟一的办法就是明天上街买一瓶农药回来,趁他入睡的时候,在他的鼻孔里悄悄地滴上几滴。那位同学一听马上说不行不行。像是生怕我会真的买回农药似的。那是一位极极善良的同学,现在已经是市委宣传部的副部长了。用上帝的话说,那里的人民是有福的。
●鲁迅文学院
这是一九八七年三月至七月的一段时间。这几个月的意义是,我结识到了很多来自各地的作家朋友。与我结交最深的,是一位叫钱玉亮的同学。他来自安徽的天长县,那个县如今已经改为市了。他其实初中都没有念完,但他的小说在当时却是真的写得很好,《上海文学》当时已经先后发了他两个头条。他的年纪比我小。我们班里当时年纪比较小的,好像就他和黑龙江的迟子建、浙江的余华,还有一个是山东的胡鹏。当时的余华好像正在创作《往事如烟》等小说,迟子建好像刚刚发表《北极村童话》。最让我感动的是,钱玉亮的那一颗孝心,就在那几个月的学习时间里,他把他的父母接到北京,让他们看了一回北京。北京好看不好看那是别一回事,重要的是让老人还一个美好的心愿,毕竟北京是我们中国人的心脏,是我们所有人的首都。这样的孝子实在是难得。那大约是五月,北京的天气当时还有些凉飕飕的,我陪着他,从十里堡出发,乘着公共汽车,上上下下,好像转了两三次才赶到了北京车站。那确实是一对好父母,大老远的,还给他们的钱玉亮拿来了一兜煮熟的鸡蛋,和一兜红红的心里美。鸡蛋是哪一个地方都有的,但那种红红的心里美,我却是头一次认识,也是头一次吃到,味道确实不是一般的萝卜能比的。几个月之后,大家就分手了,我和钱玉亮是同一天离开北京的,他坐的车比我的早,我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他竟扑在车窗上哭了。从他的眼里我可以看出,我俩的血脉里,有一些东西是相通的,因为我们都有过比较长的苦难的经历,我们都希望得到温暖的帮助。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写小说了,只听说当上了一家公司的老板,那里的人都叫钱经理。但我一直在想,也许某一天,我还能读到他写的小说。他的小说是真的写得不错。过日子与写小说相比,当然是过日子更重要,他那样做也是对的,但在一定的时候,回头写写小说,这对人生,也是很有意义的。
在鲁院我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收获,那就是让我真正的了解了自己,了解了自己与别的作家区别在什么地方。这一点对我后来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十分重要。
●西北大学
我是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我的儿子出世了。我儿子出世之前,老天一直地下着大雨,从夜里的十一点一直下到第二天的中午,雨一停,我儿子就出世了,我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叫做雨多的名字。西安那两年事实上离卖血已经近在尺咫。一来是儿子刚刚出世;二来,上大学要交一笔数目不小的学杂费,原来供给工资的省作协可能觉得是一个负担,就把合同给解除了。于是只好回原单位求神,好在神仙离人有时并不十分遥远,答应供给工资,至于学杂费则鼓励去了再说。那两年的生活完全是掐着过的,基本上是一餐两个烙饼,外加一碗羊血汤。一个烙饼是两毛,两个烙饼四毛,而一碗羊血汤也是四毛,加起来也就是八毛。两餐加起来也就是一块六毛钱。吃完晚餐,再用四毛钱买两个烙饼拿回屋里,夜里饿了就慢慢地咬。这样一天下来,也就基本控制在两元钱左右。一般是不敢多花的,花了就没有了下一餐了。也知道许多名家大师都是在贫穷潦倒中写出传世佳作的,但自己却不行。我是那种越穷越是热爱生命的人。为了解决那两年里的许多难题,在最后的两个学期里,我大部份的时间,都在拼命地给一些书商朋友写些挣钱的通俗小说,有中篇,也有长篇。西北大学毕业后,我还考了研究生,因为交不起学费,只好把通知书压在箱底,让它成为一种不灭的纪念。
●漓江出版社
任何一个人,总是离不开别人的帮忙和扶持的,尤其是朋友的帮忙。我能进漓江出版社,靠的就是聂震宁先生的帮忙。在我们这块土地上,一个下边的人要到一个上边的单位工作,其中的程序是很复杂的,认识我的人又不多,完全可以想象,为了让我进入漓江出版社,他是花了不少口舌的。所以,当有人说,没有漓江出版社便没有鬼子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聂震宁。
如果没有他的帮忙,很难想象如今的我是干什么的,也许仍在罗城,也许通过别的途径从事别的行当去了,但我很难把握。大学毕业后,我曾联系过好几个单位,结果都是拒绝的,他们都说不缺人,可事实上几乎是转身之间,他们的单位都有新人调了进去。在人际关系方面,我是一个弱者。那对我来说,也是丝毫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当时的我,几乎一贫如洗,身上时常找不到几个剩钱,一些朋友举行婚礼我都不敢参加。我的工资本来就不高,再加父母年老,最要命的是,我和我的家人一直地分居两地。而谁都知道,没有钱的人际关系,往往都是最平民的人际关系,而平民的人际关系,除了相互的问好取暖,很难解决人生一些很重大的命题。如果没有聂震宁的帮忙,我想我那时的迷惘将是无边无际的。他来信让我到出版社见面的时候,我正在乡下参加一个普法工作队,夜里时常开车到乡下抓人,还让那些人戴着高帽(猪笼帽)上街游行示众。那样的情景,我在跟他人叙述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是相信的,都以为九十年代的中国怎么还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都说我是瞎编的。然而那却是事实。好在收到聂震宁的信后,我就迅速地逃离了。
我先是以借用的方式在漓江出版社打工,前后打了一年多。对我来说,当时也还算得是有点艰难的,但我的心态却是异常的平和,我知道再怎么难,也难不过乡下的日子。所以,在那时间里,让我先住办公室里熬一熬,我没有意见,我觉得挺好的;后来住进一个推满了旧报纸的房间里,我也觉得挺好的,尽管深更半夜的时候,不停地被那些在报纸堆里偷情的老鼠们惊醒。那样的日子,对我来说,真的挺有意义的。人这东西就是这样,不能太顺,太顺了脑子就生锈了。
●刺激一九九五
我是一九九五年决心回头写小说的,因为这一年里,我看了很多盗版的影碟,是那些盗版的影碟给了我许多回头创作的启示。是思维的启示,而不是创作的灵感。像《刺激一九九五》、《烈火情人》、《燃情岁月》、《低级小说》、《七宗罪》、《辛德勒名单》、《这个杀手不太冷》……等等。我知道盗版不好,我知道公开说看了盗版的影碟更不好,但要是没有这些盗版的影碟,我不知道我是否能看到那些优秀的影片。这些影片让我大开了眼界。它们几乎让我夜不能寐,让我感到久久的震惊!当时我不明白我们中国的导演为何拍不出那样的电影,中国的作家为何也写不出那样震撼人心的小说。尤其是《刺激一九九五》,这影片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肖申克的救赎》。尽管这部电影在故事上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真和假的问题,但它在我的脑子里确实是打开了一扇巨大的天窗,从那一扇天窗,我看到一个好人和坏人都同时能够接受的领地,而且充满了强大的吸引力,因为那里充满了人的本能的力量,无比的强大。那些电影都做得相当的世俗,但那些世俗又不是我们常说的那一种世俗,而是人的本能里所依赖所向往的一种东西,那是一种被人的生存的状态所认定的,是永恒的,是没有被任何一种政治污染的,因而也最能打动人心。那种世俗的力量,完全不同于某些打着为人民而创作的幌子的东西。事实上,人民也不欢迎那种打着幌子的东西,因为那样的一些东西,与世人的世俗情感距离得异常的遥远。
●读别人的小说
在决定回头写小说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一个问题是,这些年作家们都写了些什么?而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他们的小说了。我因此把那几年里影响过文坛的一些小说,统统找来读了一遍,只要是能找到的小说,我几乎没有让它们漏过。不管是余华、苏童、莫言、刘恒、马原、洪峰、北村、杨争光、叶兆言、王安忆、铁凝、方方、迟子建、林白、池莉、陈染、残雪、东西、李冯、毕飞宇、刁斗、述平、韩东、朱文、史铁生、潘军、格非、贾平凹、陈忠实、陈源斌、张平、邱华栋、徐坤、阎连科、刘索拉、徐星、吕新等等……就连刘醒龙何申谈歌关仁山他们的小说,我也一一地过了一遍。喜欢谁不喜欢谁,爱哪一个小说不爱哪一个小说,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清楚他们都写了些什么,然后找到自己的位子在哪里。与此同时,我还把鲁迅的《阿Q正传》(恕我无知,在那之前,我真的没有读过),卡夫卡的《变形记》等名著也找来读了一遍。说真话,真正让我感动的还是《阿Q正传》。鲁迅那种对人、对民族的巨大的悲悯,在当下作家的笔下,不知怎么越来越弱了,即使有,也大都是拿“过去”来说事,很少让人看到“现实”,而一些有“现实”的作家,而又很少让人看到文学的本质。还有一种作家我以为也是很不可取的,他们以为自己发现了世界其实是一个垃圾场,于是自己也到处拉屎,就连自己的餐桌也不没有放过。当然,这些只是我当时的想法,换现在的眼光,我会觉得爱怎么写那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人家那么写其实也挺累的,你以为人家就容易吗?
于是我决定作自己的努力。
于是我写了《农村弟弟》、《走进意外》、《谁开的门》三部中篇小说,分别寄给了《作家》、《花城》和《钟山》。随后,又写下了《被雨淋湿的河》、《苏通之死》、《学生作文》、《伤心的黑羊》和《上午打瞌睡的女孩》等中篇,分别寄给了《人民文学》和《收获》等地。
●《农村弟弟》
我们的这位弟弟叫一撮毛,他的大名叫马思,可他死后,却被人改为了“马屎”。
一撮毛是一个农村青年,可他的父亲是城里的一名国家干部,一撮毛是这个干部下乡的时候非法种下的。一撮毛的母亲终身守寡,就为了有一天让她的一撮毛能被父亲接到城里,能成为城里人。这也是一撮毛的人生主题,但他却一直看不到希望。长大的一撮毛于是决定把母亲给“杀”了,逼得父亲只好把他接到了城里,但没有多久还是回到了乡下,因为种种原因,城里容不下他。一撮毛却没有因此而死心,他要用自己的行为创造条件,让自己成为城里人,终于有一天,他精心设制了一个案情,杀死了一个叫李条的流氓,救了一个县长的夫人,当上了村干部,在他看来,他从此看到了某一种曙光,他准备一步一步地往上走,他相信有一天他会成为真正的城里人。然而,他刚刚当上乡干部的时候,却被一个农村的女孩杀死了。
这小说发在《钟山》一九九六年第六期,一九九七年的《小说选刊》转载在了第二期上。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的一些评委在结束评奖后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这小说从某种角度上看,写得比《被雨淋湿的河》还要好,我想他们看上的可能就是一撮毛这个人物。作为一个人物,他确实有他的特殊之处。但这小说不在第二届鲁迅文学奖评选之列,他们是因为《被雨淋湿的河》获奖后告诉我的。第一届鲁迅文学奖评奖的时候,却没有人提起。我自己也没有送,其实送了也不一定就能获奖。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是这样。那小说在叙述上还是存在某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的,作为写作者,我自己心里清楚,当然这种清楚也是后来的清楚,当时是没有发觉的。
人的经验都是后来的总结。
●《走进意外》
这小说发在《花城》一九九六年第三期。
写的是一个叫做李条的农村青年,在城市的一个遭遇,一个意外的遭遇。
故事开始的时候,李条就像一片飘零的树叶,在街上胡乱地走着,他不知道他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他只知道一直地往前走。他的身上就有三块钱,而且是三张很烂的纸币。就是这三张烂纸币,使他在街边摸到了一台大彩电,那是一种“残疾彩票”。李条觉得自己需要的不是彩电而是钱,就把彩电卖给了一家电器商店。李条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意外。有了钱的李条,首先想到的就是玩一玩妓女,然后大吃一顿。但妓女却没有玩成,因为他没有玩过,不懂玩;大吃一顿之后却出事了,因为吃得太多喝得太多,跑到一个建筑工地撒尿时,被脚手架上飞落的东西砸伤了一条腿,进住了医院。等到出院的时候,身上的钱已经没有了,与故事开始的时候一样,只剩下了三块钱,不同的是,那三张纸币已经变成了三个冰凉冰凉的硬币。看着那三枚硬币,李条想哭。他掂着那三个硬币一瘸一瘸地在街上走着,朝着最初摸奖的那个地方走去。他想,如果那些卖奖券的还在那里,他想问一问,他李条如今算不算一个残疾人?如果算,他该怎么办呢?但那里已经空荡荡的,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小说里摸奖那一段,琐碎了些,换现在肯定不那么写了。
●《谁开的门》
在我这几个前期的小说中,我比较喜欢这个小说。
谁开的门?这是一扇罪恶之门。到底是谁开的?可以说谁都不是那开门的人,也可以说谁都是那开门的人。故事里的夫妻俩,谁都想不起是谁把门打开的。罪犯敲门进来的时候,还不是一个罪犯,只是一个寻找女朋友下落的小伙子,是胡子这个男人把这个小伙子当成了罪犯,然后把妻子给了那个小伙子,那小伙子于是成了罪犯,随后的故事就这样不停地滚动了下去,一发不可收拾……记者、报纸、就连警察都成了推开这扇门的“共谋”……那个本来胆小如鼠的胡子,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做人的“尊严”,也成了真正的罪犯……
这小说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我曾听说,有一作家就是因为读了我的这一个小说,便当众发誓:再也不读鬼子的小说了。为什么?传话的人没有告诉我。我也懒得问。我心里想,他不喜欢的可能是我的那种叙述方式,而不会是那一个故事,那种叙述方法是跟传统的读者心理有一点距离的,但那故事却是一个好故事,我的感觉是,那就像一把刀先是深深的插进了肉里,然后慢慢地抽出,抽出的过程就是整个小说的叙述过程,直到最后鲜血淋漓……很多导演都跟我谈过,说如果中国可以拍这样的电影,那可能是一部好影片。但当下的中国电影拍不了,也就是说不让拍。所以导演们说,你们写小说的比我们搞电影的日子好过多了。可问题是,写小说的好像都没有导演们那么有钱,日子也没那么滋润。
●《苏通之死》
我都忘了是先写《被雨淋湿的河》,还是先写《苏通之死》。好像是先写《被雨淋湿的河》,觉得这个小说不错,就决定先放着,然后赶写《苏通之死》,写完先寄给了《大家》,《大家》不敢用,就改寄给《收获》,很快发在了一九九七年第二期(4月号)上。小说出来后,不少报纸都有过一些评论,说现实主义又有了新的突破什么的。但我觉得这小说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现实主义。我觉得这是一个貌似现实主义的小说,其方法应该说是现代主义的,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对我国“当下”现实主义的一种反叛,其中明显使用了许多“元小说”的手法。故事写的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坚信现实主义是最有力量的文学,可他的现实主义作品却在现实的文坛中到处碰壁,最后被他的女人一把火化为了灰烬,并冲进了厕所的下水道里……他自己也因为失意而放浪形骸,死在了一个妓女的身上……
●《被雨淋湿的河》
这个小说获得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的时候,我正在外地写一个长篇连续剧。那是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的晚上。得知后我并没有显出太多的兴奋。在那之前,我也没有想到这小说会肯定获奖,因为它曾错过了一次两年一评的机会。中国太大,优秀的作家并不少,把两个评年的小说合为一次评选,能不能获奖是无法预料的。第一届鲁迅文学奖,时间跨度只是两年,却评了十篇,这一次是四个年度,却只评选五个中篇,相当于一个年度只评一部中篇。说实在话,我都把评奖的事给忘了。所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再看一看这个小说。
毕竟,这小说从发表到获奖,已经四年多了。
四年前,我是《被雨淋湿的河》的作者。
四年后,我发现我变成了《被雨淋湿的河》的读者。
作者与读者之间是有距离的。
四年前,决定写这小说的时候我面临了很多的选择,但任何一种单纯的叙述方式都无法表达我内心要呈现的东西,要么容易造成读者的丢失,要么容易造成力量的丢失。在当下,在一个不再是等待阅读的年代,我觉得一个好的作家,思考和叙述可以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故事一定要还给读者。最后我选择了这种现实精神和现代叙事的揉合。我给我的小说设制着三个支点:就是我的人物,我的读者,还有我这个叙述人,我极力让三者保持一种平行的姿态,谁都不能在过程中把谁给任意地丢失了。四年后,我重读这篇小说的时候,心中的某种东西依然被小说中的某种现实精神和叙述方法所点燃,时间流动的意义只是使它她变得更加坚硬,变得更加有力……我为此长长舒了一口气。一个作者如果仅仅只能点燃自己,那是一种自焚,自焚的结果可能是只留下一堆灰烬,而灰烬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一个作品既点燃了作者,又点燃了读者,而且不因时光的流逝而熄灭,其意义也就产生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就应该是这样的一层关系?应该是点燃和被点燃的关系?而这样的关系跟时间跟事件是没有关系的,你可以利用时间,也可以利用事件,但时间和事件只是在你的脚下,而点燃在作者与读者心中的是一种人的情感的力量和生命的力量。这是一种世俗的但却永恒的力量。
这小说是寄给李敬泽先生的,他给发表在《人民文学》一九九七年第五期上。
●《学生作文》
这小说最早的构思不是这个故事,而是一个关于长城的故事,决定取的名字也叫《长城故事》,说是一个当父亲的人外出旅游,去看长城,却在长城出事了,被罚了不少款,于是怎么也想不过去,而且有点怀恨在心,所以回家后儿子问长城怎么样?他说不怎么样,而且把心里一大堆的不满统统加在“长城”的头上。儿子对父亲的“看法”深信不疑,于是在学校里竟也对“长城”公然的胡言乱语,这事老师知道了,校长知道了,于是问题也就大了,弄得这个学生在学校一败涂地,最后惹出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杀人案。
这故事后来没写就放弃了。
聪明的读者一听就知道放弃的原因。
世俗往往跟人的血脉是连在一起的,割断了你与世俗之间的关系就等于割断了你生存的血脉。就是一个总统也无法例外。
我于是改写成了《学生作文》。
一个市长的女儿与一个平民的儿子同桌,一个叫做杨枫,一个叫做刘水。刘水不相信杨枫说的《我的父亲没有收过一份贿赂》,于是写了一篇《我的父亲没有杀过一个人》的作文,没想到,就因为他的这篇作文,他的父亲后来竟成了一个真正的杀人犯。但故事开始的时候,却不是那两篇作文,而是一对男女正在深夜里初试云雨。时空的跨越与叙述的转换,在这个小说里已经变得异常的随意和得心应手,但又丝毫都不妨碍读者的阅读情绪。我此由领悟到了一种与阅读者的阅读情绪并行的叙述魅力,和叙述的快感。
所以,我挺喜欢这个小说。
发表于《作家》一九九七年第九期。
●三剑客
东西和李冯俩人都比我小,最小是李冯,但他们俩都出名得比我早。我还没有回头写小说的时候,他们俩已经扬名文坛,成为新生代作家的代表性人物了。他们俩也都比我聪明,比我勤奋,他们的小说不仅写得比我多,而且也写得比我好。与他们俩相比,我惟一的长处就是,吃过的苦可能是他们俩人的总和还要多。认识东西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漂泊不定的打工者,而他已经是一家报社的记者编辑了。他当时要在他的报纸上给我做一个专访。我说做就做吧,于是我们俩人就坐在一个高高的烈士陵园的台阶上,海阔天宽地胡聊着。后来他果真把专访发了出来了,那篇文章的署名就是东西两个字,听人说,那就是他署名“东西”的第一篇文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没有问过,如果是,那么多少年后,则有可能流传成文坛野史里的一段佳话了,因为那文章也是有关鬼子的第一篇专访,在那之前,鬼子没有被任何记者采访过。或许这是我俩的一种缘分。那时好像是一九九二年。与李冯的认识则晚一些,好像是一九九六年的夏天,他陪韩东从南宁到桂林,我陪他们游了一趟漓江。那时他还在广西大学当老师。大学老师一直是我比较向往的一种职业,因为功课不是太多,我以为会有很多时间进行写作,但他却突然辞去了这份工作,与他的夫人一道到北京发展来了。我真的挺佩服他的。北京这个地方虽然风沙大,但却是一个做事的好地方,不仅机会多,而且很容易把事情做成,做得红火起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我们的区党委宣传部,联合了北京上海广州几家文艺单位,为我们三人召开了一个“三剑客”小说讨论会,会上来了许多著名的文艺评论名家,给了我们许多的鼓励。
但这之后,我的小说已经写得不是太多了,也就发表了《遭遇深夜》、《为何走开》、《罪犯》、《伤心的黑羊》,还有就是《上午打瞌睡的女孩》。《上午打瞌睡的女孩》还没有发表,我也到北京给张艺谋写电影剧本来了。
●《遭遇深夜》
这是一个短篇小说,发在《漓江》一九九八年第一期,转载于《小说选刊》第七期,当年的《中国短篇小说精选》也把它给选了。
这小说本来是给《山花》的何锐老师写的,说好发在一九九七年的第十二期,名字叫做《老兄,我醒着》,写好后却没有寄出去。这小说算得是“元小说”。“元小说”在圈内时常被叫好,但对普通的读者来说,却时常挨骂,觉得不好读,因为大部分的读者都不是吃闲饭的,不好读别人为什么还要读你的小说呢?为了解决这一个问题,我把故事的进入方式转换了一个很好读的角度,也就是悬念,给读者提供了一个进入的台阶。我当时想,你不让别人读进去,就等于你把别人拒之了门外,那样,你再有好的想法又有什么意义呢?那等于白写。
我希望别人能读我的小说。
作家这个东西,有的人可以清高,有的人是永远不能清高的。
清高需要资本,就像米虫或者书虫一样,生来就是活在大米或者书堆里的;而我没有这样的资本,我有的只是生存的现实,这不等于我在向现实低头。不是。我只是在现实里寻找我的位置。现实有时候在我的头上,有时候也会被我踩在脚底,总之,我不敢远离现实这块大地。我必须在现实这块大地里,牢牢地抓住我的思想得以存在的位置和我的表达方式。
●《为何走开》
这小说发在《山花》一九九八年第一期,后来西安的《文友》又发了一次,那是一九九八年第八期,但他们把名字改成了《那个晚上的故事》,后来又被一些强盗偷偷地弄到了网上,并归于“情爱小说”。顺便说一句,在网上基本查不到我的小说,有网站跟我联系过,但因种种关系,被我拒绝了。前些日子,我在网上还看到了我的《上午打瞌睡的女孩》,放在“名作欣赏”的一个栏目里,却事先没有跟我有过一声招呼,这年月流氓多,防不胜防。一笑!
《为何走开》这小说,本来想写一个由四个短篇组成的中篇,也就是圈内时常说的“结构现实主义”的那一种,四个短篇叙述的都是一个起因相同的故事,但四个短篇的叙述风格却是完全地不同,分别假借以给《作家》的宗仁发、《人民文学》的李敬泽、《花城》的文能和《广西文学》的罗传洲等先生的刊物宗旨而创作,因为风格的不同,所以四个短篇所呈现出的内核和结局,也就完全的不一样,而且显得异常的荒诞或者叫做黑色幽默。可小说写到了一半(写完了两个短篇),又觉得这样“玩”没多大意思,挺多只能从一些朋友的嘴里换到一个“聪明”的说法,而小说家有时最害怕的,就是被人称为“真他妈的聪明”,别人那么一说,你再那么一得意,你就成了一个“花拳绣腿”的货色了。于是我感到一种后怕,就像害怕看到一个武夫走进了“健美馆”里似的。于是,我把那个小说匆匆简化成了一个短篇。
●《罪 犯》
我同样喜欢我的这一部中篇,她发表于《小说家》一九九八年第五期,那是一期“明星擂台赛”,《中篇小说选刊》的第六期转载在末条的位置上。我觉得这部中篇不仅写得深刻,而且写得有相当的深度。深刻和深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作家和搞评论的都明白这个道理。
《罪犯》的创作冲动,源自于一辆奔跑在山路上的长途汽车,随着汽车的颠荡,有几个农民兄弟在张扬地议论着当下乡间的某种生存现状,开始我觉得没有多大意思,没有放在心上,可他们说着说着,其中一位猛然高声地嗨了一声,然后感叹道:是地主的还是地主,是贫农的还是贫农呀!就这一句,我的内心深处被震动了,我以为他们还会往下大肆议论些什么,就耸着耳朵听着,可他们竟不说了。显然,他们像是都哑了,也像是全都听懂了,都明白了,都不需要再说了,似乎再说就无聊就没有意义了,就都沉默着。默默之中,我慢慢地觉得这东西有意思了!当时,不知怎么,我竟然想起来了好几句毛泽东同志的语录来,其中一句好像是什么农民的主要问题是教育之类的问题,其实毛泽东同志的那些语录与那几位农民兄弟的议论,没有丝毫内在的联系,也与我后来的构思无关,但我却确确实实地联想到了他老人家的语录,因为他老人家的语录曾像田间的农作物一样到处生长,至于收成如何,那是农民们自己的事情了。接着,随着汽车的奔跑,我很快就想好了这个小说的开头和小说的结尾:
小说的开头是一个杀人犯被抓走了,他的妻子拖着他们的几个孩子在路上拦住了他,她问他这几个孩子,我怎么办?那杀人犯的回答却是改!把他们的姓全都给我改了!他的妻子却如何也不明白他的意思。小说结尾的时候,他的妻子仍旧拖着他们的那几个孩子,在路上拦住了另一个人,这个人的父亲就是被那个杀人犯杀掉的。她请他帮她想想,她该把那些孩子的姓改叫什么?那人看着他的妻子竟也不知道怎么?心想就是改了又能怎么样呢?就劝她别改,让她就这么留着吧。可他的妻子却哭了起来,她说他让她改的,她一定要改,不改不行!那人只好答应她,说是到牢里去帮她问问,问他改什么姓。 但小说的结尾一句却是:后来我没有到牢里去见他。
当然,我所说的深刻与深度并不在这里,而在于有关那个杀人犯的灵魂深处的叙述。
●《伤心的黑羊》
我构思小说,往往最先想好的总是结尾,很少有写着写着结尾就变了的,但《伤心的黑羊》是个例外。原先想好的结尾是:田野黄昌赵旧三个男孩,决定杀死被他们轮奸后的少女葛叶,他们打算用绳索将她勒死,为此他们买来了一只羊,决定对羊和葛叶同时下手,然后看看是羊先死还是葛叶先死?并且为之打赌。可写着写着,我自己骇然起来,于是匆匆地让葛叶把田野给杀死了。田野是那几个男孩的头,家里很有钱,但人却很坏。葛叶把田野杀死的时候,我知道不怎么理想,而且当即就想到了另一个挺不错的结尾:也就是羊没有被杀掉,葛叶也没有被杀掉,田野黄昌赵旧正要下手,房子的四周突然冒出了一帮警察,把田野们给抓住了,报警的可能就是他们之间的黄昌,因为他是一个穷人的孩子,可能是在街上买羊的时候,他偷偷地报警了。来不及把羊和葛叶杀掉的田野,在小说的结尾感到十分的遗憾,押上警车的时候,他最先想到的却不是恐惧,也不是他们的犯罪后果,而是他花钱买的那只黑羊,他让警察能不能帮他把羊送回家里,交给他的父母。这个结尾应该说是不错的,然而,当时却不愿再改了,直到小说发了出来,才发现要是改了就好多了!道理十分简单,葛叶杀了田野只是一个事,要是田野让警察把羊送回家里,这却是写活了一个人。然而,后悔是于事无补的。
当然,还有一种故事和它的结尾是最有力量的,这可以在《伤心黑羊》的电影中完成,那就是被轮奸后的葛叶,后来在瓦城当起了妓女,而当她为念书的弟弟挣够了钱后,伤痕累累地回到了山里,却惊人地发现,原来被她父亲(小说中是杀人犯李黑,电影里可以把李黑去掉,那杀人犯就是葛叶的父亲)剥掉了皮的一只黑羊,仍然活在山上,此后,一只被剥掉了皮的黑羊和一个身心充满创伤的女孩生活在了一起……
《伤心的黑羊》发表在《作家》一九九九年第二期。
●《上午打瞌睡的女孩》
这小说其实是写在《被雨淋湿的河》的后边,写完后,我一直地放着,没有急着要将她寄出去。直到《伤心的黑羊》发表后,我才将她寄给了《人民文学》,李敬泽给发表在了一九九九年的第六期上。这部中篇发表不到一个星期,就先后有两个导演打来了电话,说是读罢十分兴奋,都想谈谈改编的事宜,我当时没有答应,因为我相信有更合适的导演也会看上它。我等着。中国说小不小,说大其实也不大。果然没有多久,就又先后有近十位影视导演(包括影视公司和电视台)联系来了,其中一些都是中国当下的一流导演。令我高兴的当然不仅仅是这些,而是他们对于这个小说的看法,与我没有太大的出入,都知道在这个作品里重要的不是如何的描绘了当下的苦难,而是对当下苦难深处的某种野草般的生命的叙述。相比起来,一些报纸的介绍与评论就远远不及了,至少可以说要迟钝或偏见得多,有的报纸虽然有贬也有褒,但都褒贬得有点叫人冒起一身的鸡皮疙瘩,让你不得不怀疑他们一直还躺在某一个年代的文艺理论里还没有醒来,你要是觉得他们那都是为了你好(尽管他们那也许都是真心的为了你好),你没准就是被他们给害了!当然,这也不是说,别人就不能评说你的小说了,人家就是那么想的,你还得让人家就那么说出来。小说是可以误读的,怎么读都是人家读者和评论家自己的事情。
有人问我,这小说与《被雨淋湿的河》相比,哪一个更好?说真话,两个小说我都比较喜欢。如果说,前者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父亲的故事,那么后者则是一个女孩和一个母亲的故事。所以前者显得有些刚烈,而后者则显得异常的柔韧,我能说哪一个更好呢?写作者也许喜欢前者,因为前者的叙述手段更明显的文学一些,然而大部份的读者则可能更喜欢后者,因为后者显得异常的平实,而且处处小心节制。节制是一种方法的选择,一种深入浅出的结果。
我喜欢电闪雷鸣的暴雨,也喜欢细雨对大地那种默默的渗透。
●涉足影视
《上午打瞌睡的女孩》还没有发表,我就开始了“触电”的生活。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也会“触电”,回头写小说的时候,只是一门心思,想把小说写得好一些,总想着在小说中除了表达自己对人世对文学的某种与人不同的理解之外,还能如何的多一些读者,希望有一天自己的书出版的时候印数大一些,那样拿到的版税就多一些,好补贴家用,好把多年来的苦日子改造改造,人生过半,活得实在是有点不太容易,再也不敢像那些拿着工资写作的作家们随心所欲地搓揉岁月,也不敢像那些生活富足有依有靠的自由作家,只管关门写作,哪怕只有一个读者也会感到心满意足。我不敢。所以,当机会来临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多想就一口答应了。放下电话之后才忽然想起:我可是没有写过剧本的?可再一想,又觉得这天下其实并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河,也没有什么爬不上的山,人家山西的农民不也当过国务院副总理吗?等心里静下来的时候,慢慢就想出了两点比较现实也比较有信心的理由来了:一是为了挣钱,这是真的;二是趁机向高人学习一点东西,这也是真的,因为让我与之合作的导演,一个是张艺谋,还有一个是陈凯歌,不管怎么说,在中国他们得算是一流的大导演。所谓挣钱,这明摆着是很多人都知道的,玩影视的作家比整天关门写小说的作家,一般来说,生活水平是要略为好一些的,一个只写小说的作家,一部长篇的出版也不过一万元左右的稿费,能赚到五六万一部长篇的作家是很少的,能挣二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更少了,然而,一年挣二三十万、三五十万的影视编剧,则是到处都有。这么说是不是很俗?可谁叫我们都是俗人呢?如果不是俗人,谁还有心思活在这人世上受苦呢?除非是笨蛋!这年月笨蛋当然也还有,但几乎都成了珍稀动物了。
●《幸福时光》
我得承认,这是我“触电”的头一块敲门砖。
《幸福时光》的剧本创作,始于一九九九年年五月,结束于二零零零年的七月,前后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这当然只是一个时间的跨度,而不是所有创作《幸福时光》的时间。《幸福时光》的创作经历,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中国的电影创作异常的艰难。如果不是这一次机会,我仍然会和别人一样,动不劝便会论说着中国的电影如何如何的不行,如何如何的可以拍得更好,可以更深刻,或者更有深度;可玩完了这一把,便什么都知道理解了,尤其理解了那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古语。中国电影能走到今天,实在是相当的不容易。他们比文学艰难多了,他们比电视也艰难多了。换句话说,文学如果可以走到“9”,那么电影却只给走到“5”或者“6”。一个导演应该对什么负责,这句话在中国真的有点说不清楚。如果有了想法,你拿旧时代来包装可以,可一旦干预了现实你就得处处小心。也没说不让拍,但你拍出来了就难保别人对你的电影东挑西拣,最后是,叫你改你就得乖乖地改,不改也可以,不改你就放着。好不容易拍了一部电影,那可是花了钱的。真要是放下了怎么办?改吧,出来的东西常常又是另一种东西了。当然,这种事你也用不着怪谁,只要你心里明白就行了。人活着,不就为了图个明白吗?不明白你还活着干什么呢?在现今,为艺术而献身的人已经十分罕见,能为艺术而奋斗不息就已经算得是堂堂的好汉了。
《幸福时光》一共写了六稿,或者说,前后一共写了六个故事。后来人们看到的那个故事,是第六个故事。但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我更喜欢第二个故事和第四个故事。第二个故事的女孩是因为自杀被老赵碰上的,谁能见死不救呢?这样的故事比较真实,也比较容易被世人所接受;而第四个故事是一个相互欺骗的故事,那女孩也不是真的眼瞎,她是为了给眼瞎的母亲和弟弟治病而装瞎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善良的钱财,而老赵愿意接纳她,则是看上她会按摩,以为有利可图,好挣钱早点跟心爱的胖女人结婚。但张艺谋最后选择了第六个故事。他好像跟《大众电影》的记者说过,他之所以数易其稿,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这一个故事(第六个故事)的结尾让他感动,让他放弃不得,但电影在一些地方上映之后,这个结尾似乎又给他带来了诸多的议论,于是,他重新拍了一个结尾,此举成了他电影中的一个特例。
其实《幸福时光》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故事,那就是一个想上天堂的人,干的却是下地狱的勾当:整个故事写的就是老赵如何利用“幸福时光”的小屋,挣别人“取暖”的钱给自己“取暖”……但这样的故事谁会让你拍呢?开始的时候我们很兴奋地讨论过这个故事,后来放弃了。
你住在哪里你就得呼吸那地方的空气,你别无选择。
●电影不是作家的梦
电影是导演的梦。
作家给导演写剧本,只像是到邻居家帮忙一样,能帮就帮,不能帮你可以随时走人,其实你就是不走,别人也会叫你走的,因为你做不了,他还得另请高明,如果能帮,那就一直地帮下去,帮完了,你与人家握握手,或者人家与你握握手,然后说一声再见,就再见了。在与导演合作的过程中,编剧只是尽自己的努力理解和捕捉导演要什么,然后尽自己的努力满足他。除导演之外,我以为剧组里所有的人都是帮助导演圆梦的人。当然,演员可以通过演戏实现自己的另一个梦,但编剧没有,编剧把戏编完,编剧随后也就没戏了。有人说,这未免残酷了点,我觉得没什么,你把心态放平就好了。
作家的梦永远在自己的小说创作里,小说的成就才是作家最温馨的成就。
我是这样认为的。别人我不知道。
●柑子树
像最初写小说时的心情一样,我曾在读小学的时候种过几蔸柑子树。
柑子的种子源自一位同学不知从哪里得到的一个很大的柑子,最少在一斤以上,大大的,黄橙橙的,就像画上的那一个太阳。开始我们曾怀疑那是柚子,但那同学把皮剥下的时候,我们都惊呆了,那真的是柑子,薄薄的皮,甜甜的肉。那几粒柑子种,我是在地上偷偷捡在手里的。当天傍晚,我就把它们种在了夕阳下的菜园里。我父亲是个善人,他告诉我种柑子要有耐心,好几年才能开花结果。我说几年?父亲说最少六七年,七八年。我说八年我也种。父亲就帮我用了一些小枝条密密地插在旁边,保护了起来。
后来果然长出了六棵苗苗,但没有多久就死了三棵。
剩下的三棵却怎么长怎么跟柚子树一个模样,家里有人觉得不顺眼,说是要除掉,说种柚子可以种到别的地方去,种地在园子里占地。可我却一口咬定那就是柑子树。
我死活就是不让他们拔掉。
园里的泥都是好泥,不出几年那三棵柑子树就长出了样子来了,再加死了什么小鸡小鸭全都埋在下边,所以长得特别的好,但看见的人都说肯定是柚子。但我心里却在暗暗在与他们打赌,我想等到我的柑子挂满树上的时候,他们会惊吓的。我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头一年开花不怎么却不结果。
第二年也只结了十来个,个子虽然没有我看到的那么大,但却确实不小。村里人从旁边走过的时候,都大呼小叫的,觉得真是奇迹。母亲怕没有等到完全的成熟,就被人偷了吃了,就早早地摘了下来,收在米坛里等着我的回来。那时我已经到镇上读书去了。母亲拿出来的时候我问她甜不甜?母亲只回答了一句,说不酸。也确实是不酸,但却不怎么甜。我说是不是摘得太早了?母亲说不知道。
有一年,我四哥夫妻俩人乘车挑着那些柑子到城里卖,摆了大半天却买不动,看的人不少,但掏钱买的人就是不多。原因就是尝后都感觉不是太甜,而且也嫌个子太大,看一看,惊叫两声,就转身走人了。看那四哥的脸色就跟受了什么罪似的。我问往年也是这样的吗?我四哥说差不多。于是我吩咐他,回去砍掉算了。
回去后,我四哥真的就统统地砍掉了。
●借用梯子
因为语言的关系,写作对我来说,一直都是一件充满艰难的事情,我时常隐隐地感觉到,我就像一个力大无朋的印弟安人在白人的果园里打工。任何一个构思好的小说,总是高高地挂在我的头顶,像一棵高高在上的果树,需要我高高地垫起脚尖,才能摇摇晃晃地触及到那些果实的存在,如果要将它们紧紧地抓住,将它们紧紧地攥在手里,一个一个地摘到篓中,我需要的仍然是别人的梯子。
这就是语言的思维与文字的表达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
我相信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自己的生动性,是别的任何一种语种无法完全替代得了的,就像我们一直抱怨汉语是不可翻译的一样,翻译了就没有了语言里的那一种味道了。其实外国的语言翻成我们中文也是一样的,我曾听一个精通外语的朋友说过,我们现在看到的中文版的《百年孤独》,读到的只是它的故事和它的叙述的方式,这大约只是这部作品的百分之六十,还有百分之四十流动在马尔克斯的语言深处,那是在中文的翻译中读不到的。
我那民族的土语同样具有很多汉语表达不出的生动,所以,逢年过节回家的时候,我们不管是回自上海的,还是回自北京的,在一起的时候,总会一脸兴奋地用着我们的土语来完成我们久违了的聊天。
汉语的写作对我来说,永远是在借用别人的梯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惟一能够努力的,就是以自己的种植方式,使我的果园种得一年比一年更好!
当然,还有一种希望,就是比别人的种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