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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古筝考级要求的补充

2008-05-06
新闻来源:广西文联网 作者:音协 责任编辑: 严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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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月公布的《2008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广西考区报名简章》中,因疏漏,《古筝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未公布完全,现将其补充完整,请各考生按要求进行考试。

古筝考试内容及要求: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邱大成)。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各级曲目中带号标记者为规定曲目,其他均为自选曲目。

2)考生须在本级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和不带号标记的曲目各一首,或选两首带号标记的曲目参加考试。

3)报考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必须准备前一级的一首带号标记的规定曲目供评委审定。

4)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广西考区办公室

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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