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山歌文化是壮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发掘、保护宜州山歌文化对于壮族的民族文化建设乃至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都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宜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是个多民族地区,居住着壮、汉、瑶、仫佬、水、毛南等多个民族,总人口近60万人,其中以壮族人口最多,占全市总人口的73.63%。
相传,壮族歌仙刘三姐出生于宜州市流河乡下枧村。清代道光八年(1828年)的《庆远府志》和“民国”七年(1918年)的《宜山县志》均载:“刘三姐相传为唐时下枧村壮女,性爱唱歌,其兄恶之,与登近河悬崖砍柴,三姐身在崖外,手攀一藤,其兄将藤砍断,三姐落水,流至梧州,州民救起,立庙祀之,号为龙母,甚灵验。今其落水崖高数百尺,上有木扁担斜插崖外,木匣悬于崖旁,人不能到,亦数百年不朽。”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以刘三姐的故事为素材的彩调剧《刘三姐》、桂剧《刘三姐》以及电影《刘三姐》曾轰动区内外,成为广西文化的知名品牌。在广西各地,凡有壮族的地方,都有山歌传唱。“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如果说宜州市是广西山歌的发源地,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宜州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人们能歌善舞,特别是山歌,更是世代流传。人们用山歌传递感情,开展社交活动。凡婚丧喜事,谈情说爱,结交朋友,农事活动都唱山歌。宜州山歌以赋比兴为基础,主题随意性强,歌词信手拈来,曲调优雅,甜美动听,朗朗上口,易学易唱,易记易传。可以说,宜州山歌是广西壮族一种主要的文化娱乐形式,是广西民族文化资源研究开发的富矿之一。
广东等沿海省区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级各类企业吸引了周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大量的青壮劳力。留守家园多为老弱病残者,村上的红事白事,到场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过去村上红事一两个通宵的对歌现在越来越少见。偶有自发性的对歌,唱者年龄一般为50岁以上。久而久之,山歌文化会淡出壮民的心理。
从广义而言,由于全球化而引起的文化多元化问题,物质文明生产出来的“强势文化”也对壮族山歌文化造成冲击。如在壮族地区,现代的卡拉OK等音像文化已逐渐取代了对歌式的山歌文化。
对于宜州山歌的保护发掘,当地党委、政府已列入了议事日程,遗憾的是某些政策的落实尚缺乏强有力的措施保障,致使山歌文化的保护有些只停留在文件形式上。如迄今为止,宜州尚未有“宜州山歌学会”或研究会之类的非官方组织,更没有发掘保护的专项经费,宜州山歌这文化形式仍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发展经济是发展文化的前提。山歌文化毕竟不是纯粹的商品,因此,要在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加大山歌文化建设的投入。当前,宜州山歌文化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化一样,日益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作为当地政府,除了提供政策保障外,更重要的是提供资金上的保障。只有这样,山歌文化才有免于消亡的可能。山歌文化不消亡,壮族文化乃至中华民族文化才会更加光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