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会收到中国作协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推荐本地区作家优秀作品参评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现将通知内容转发如下:
一、以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鲁迅先生命名的鲁迅文学奖,是为鼓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和评论作品的创作,鼓励优秀外国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在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
二、第四届鲁迅文学奖设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理论文学评论奖和文学翻译奖7项。推荐范围为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
三、中、短篇小说和报告文学以单篇作品参评。诗歌、散文、杂文作品,以出版的诗集、散文集、杂文集参评。文学理论和文学评论著述,单篇作品和作品集,均可参评。参评翻译奖的作品,文体不限,中译外、外译中均可。
请各市、各行业、企业作家协会推荐优秀作品参评。各协会每个奖项可推荐1—2篇(部)。推荐作品请准备两份,参评翻译奖,还须附上原文复印件两份,于2007年9月15日前寄送到广西作家协会办公室(请在邮件外部注明“鲁迅文学奖推荐参评”字样)。邮编:530023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作家协会 电话:0771-5622120 5650691
个人自荐作品请直接寄广西作协。也可通过相关的文学出版社、文学报刊社推荐作品参评。
广西作协根据征集作品情况组织专家审议作品,最终决定推荐到评奖办公室参评的作品篇目。
相关联接:关于推荐第四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http://www.chinawriter.com.cn/xw/zxxw/80_1025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