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林倾力打造“2008广西隆林德峨苗族跳坡节”。图为跳坡节选址现场。 张明寰/图
每年农历正月初九,是隆林德峨苗族跳坡节,2006年该活动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8年的跳坡节活动将由隆林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
为做好“2008广西隆林德峨苗族跳坡节”前期工作,2007年12月30日上午,隆林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卫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韦世光,副县长杨必飞带领县文体局、民族局、林业局、建设局、文联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会同德峨乡党委、政府领导,到小德峨田坝规划落实跳坡节活动场地。
本次跳坡节预计300名演员主要由隆林县民族歌舞团,隆林中学、隆林二中、隆林民族中学部分学生以及各乡镇民间艺人组成,同时拟邀请贵州苗家三姐妹演唱组合,四川三鹰演唱组合和区内著名歌唱家到场演出。届时还将邀请滇、黔、桂三省区苗族知名人士和区、市各媒体记者参加。
隆林各族自治县有苗、彝、仡佬、壮、汉五个民族,各民族有着各自浓郁的传统民族节日,如苗族跳坡节、彝族火把节、仡佬族尝新节、壮族三月三歌节等。为丰富民族文化生活、提高隆林知名度,隆林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从2008年起将逐年举办各族的传统节日,打造隆林系列民族节日文化品牌。
(隆林各族自治县文联 张明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