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联首页
>>
文联动态
>>
基层看台
>> 正文
【字体: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关于开展首届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006-12-15
新闻来源:贺州文联网 作者: 责任编辑: 严 琴
文章访问次数:
各县(区)文联、市直各文艺家协会
各企事业文学社团组织:
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是由市委、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市文艺创作最高奖,用于奖励按照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体现时代精神,在思想上和艺术上代表贺州市文艺创作最高成就,在市内外有相当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从2006年起每两年评奖一次。为做好首届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的评奖工作,现根据贺办发[2006]68号文件精神,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首届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评选自贺州撤地设市(2002年6月18日)以来至2006年10月30日在国内(大陆地区)省级以上公开发表、出版与展览、演出的我市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戏剧(含舞台剧、广播影视剧)、曲艺、音乐、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学、文艺理论等文艺作品。特别注重在省级以上获奖的优秀力作。
二、具体事项
1、凡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表、演出、展出或播出的文学艺术作品,都可向所在的各县(区)文联、市直各文艺家协会或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推荐,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2、参评作品必须附上以下详细资料:
①填写《首届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申报表》(盖上公章)1份。
②推荐单位的详细书面推荐意见(盖上公章)一式2份。
③附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演(播)出的作品除文学脚本一式2份外,另附声像资料1份。
④获过奖的作品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⑤已引起媒介评论的作品要提供媒介单位的评论文章复印件一式2份。
3、每一位作者的参评作品申报数量不作相应限定,获奖仅限定1篇(件)。
4、凡推荐的参评作品请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评奖办公室。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4楼市文联办公室,邮编:542800,电话:5123248,联系人:陈世洪。
首届贺州市麒麟尊奖评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文联、市直各文艺家协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参评作品的评选工作
·相关新闻
·
第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暨全国首届民间吹歌展演落下帷幕 广西贺州岭南八音班喜获两项国家级大奖 广西民协获优秀组织奖
2006-08-01
·
第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艺术表演奖暨全国首届民间吹歌展演落下帷幕 广西贺州岭南八音班喜获两项国家级大奖 广西民协获优秀组织奖
2006-08-01
·
贺州岭南八音班荣获全国大奖
2006-07-31
·
傅磬副主席率队到贺州调研
2006-02-21
·
客家丽人大赛总决赛在贺州降下帷幕
2005-11-09
·
首届中国东盟客家丽人竞选大赛于今年10月至11月在广西贺州举行
2005-09-20
·
我区书法家赴贺州市采风
2004-01-30
·
盛世舞麒麟——《贺州麒麟舞》荣获中国首届麒麟舞大赛银奖
2003-12-29
·
贺州市第一次文代会胜利召开
2003-12-26
·
贺州市文联
2003-08-15
·
发表评论:
目前有
评论,
查看当前评论
您的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