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文联、舞协,各有关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2009年选送广西少儿舞蹈作品参加“第五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作准备,经广西文联批准,由广西舞蹈家协会主办的“第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舞蹈比赛暨首次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定于2008年11月22日至23日在南宁举行。
现将比赛、展演实施细则和报名表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选拔、推荐和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从接到通知之日至10月20日止。
报名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 · 广西舞蹈家协会
负 责 人:袁保诚 电话: 0771—5627965(办) 13977108970
传 真:0771—5623613 邮编:530023
请详细阅读附件——第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舞蹈比赛暨首次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实施细则。
比赛、展演通知、实施细则和报名表在广西文联网:http://www.gxwenlian.com上公布,
报名表在此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舞蹈家协会
2008年8月23日
第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舞蹈比赛暨首次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实施细则
第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舞蹈比赛暨首次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旨在为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走进舞蹈,熟悉舞蹈,跳起舞蹈,发挥舞蹈美育功能的作用。通过舞蹈比赛和展演丰富校园的文娱活动,陶冶少年儿童情操,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广西少年儿童舞蹈创作。
一、比赛名称:第二届广西少年儿童舞蹈比赛暨首次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
二、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舞蹈家协会(广西舞蹈家协会)
三、比赛日期:2008年11月22日至23日
四、比赛地点:广西儿童剧院(南宁市建政路24号)
五、报到时间:2008年11月21日
六、报到地点:广西舞蹈家协会(南宁市建政路28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院内)
七、参赛范围: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各地舞蹈培训点
八、体裁形式: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集体舞(演员限定在16名以内)
九、作品要求:凡是少年儿童创作舞蹈和少年儿童拉丁集体舞
(具体规定在第18条)及《中国舞蹈考级》1-6级教材(以中国舞蹈家协会创编的教材为准,有关要求在第19条)
十、作品内容与评审标准:
1.作品要求内容健康,题材新颖,形式多样,赋有时代精神,民族特色 ,突出少
年儿童特征及情趣的特点;
2.作品要求创意独特、结构严谨、形象鲜活、编舞流畅、风格统一;
3.不倡导作品远离少年儿童风格特征、情节的“炫技”;
4.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不超过4 分钟,集体舞作品不超过6分钟。
十一、作品创作时间:
参赛作品创作时间限制在2006年以后。已在2007年第四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中获奖的作品,不能报名参赛。
十二、比赛形式:
分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17周岁以下)三种形式进行比赛。入围作品的音
乐请备CD碟二件,一碟一曲。
十三、奖项设置:
三种比赛形式的作品表演、编导一、二等奖和组织奖。表演、编导奖发给证书,组
织奖发给奖杯。
十四、组织构成: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领导若干人组成,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实
施。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职能部门。
十五、评审委员会:
由广西舞蹈家协会有关领导和邀请著名舞蹈家若干名组成。
十六、评选方法:
1. 评选采取录像初评和现场表演决赛两轮进行。初评采用入围制。决赛采用排列名次制。
2. 2008年10月25日完成初评。初评结束后通知进入决赛的作品。
十七、组队原则和报送作品:
以各个演出单位组成代表队,各参赛队设领队1至2名,分别负责各队的行政和业务管理。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每个作品填写一份,需加盖参赛单位或当地文联、舞协的公章。报名时请将作品报名表和舞蹈作品影像资料寄送到广西舞蹈家协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
十八、少儿拉丁舞的有关规定:
1.比赛只设集体舞(其中包括女孩子集体舞),组别:小学组、中学组。
2.小学组、跳二种舞C · J(自己编排),时间3分钟以内;中学组跳三种舞以上(自己选定舞种编排)时间4分半钟以内,强调各舞种风格。同时提示,表演在舞台进行,因此,在舞蹈编排时要注意这一点。
3.参赛舞者不得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
4.舞蹈动作的编排应按以往比赛的有关规定执行,应体现少年儿童的特点,不能成年化。舞者必须按规定穿比赛服装,即男舞者穿白衬衣、黑衣裤,不可留长发,不能剃光头;女舞者穿紧身衣、小短裙或吊带裙、不戴头饰、不化浓妆。
5.奖项设表演和艺术指导一、二等奖(发证书)。
6.报名按第17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中国舞蹈考级》教材展演的有关要求:
1、以中国舞蹈家协会新创编的《中国舞蹈考级》教材为准(1-6级)。
2、只有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舞蹈考级》教师资格证书的老师才能带领学生报名参加展演。
3、展演节目要求:在每一级教材里选出两个组合组成一个完整的节目,要处理好两个组合之间的衔接,音乐也一样,时间在3分钟左右(组合时间超过3分钟的只能选一个,如第二级的节奏与造型练习组合“大家来照相”)。必须是集体舞,演员限定在10名至16名之间。
4、特别提醒各位老师,“考级”教材展演,担心的是大家都集中在几个组合里面,这样就失去了丰富多采的内容,因此,希望老师们把思路放开选组合,关键是把学生培训好。
5、展演着装要统一穿舞蹈练功服和练功鞋,不戴头饰、不化浓妆。
6、奖项设表演和艺术指导一、二等奖(发证书)。
7、报名按第17条有关规定执行。
8、此次增加“考级”展演,目的是通过这个赛事平台来检查上半年承办“考级”
师资培训班后的教学情况,为今后在广西全面开展“中国舞蹈考级”活动做准备,同时让学习“考级”教材的学生展示自己的风采。
二十、纪律及注意事项:
1.参赛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和评委请客、送礼。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参赛
资格和评委资格。
2.评委应秉公执法,不营私舞弊,不偏袒某方,公正评审作品。
3.各参赛队要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遵守组委会制定的条例,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
4.各参赛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组委会有建设性意见可逐级反映。比赛期间不得无理取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追究个人及领导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5.各参赛队的人员要注意爱护一切公物,损坏公物一律按价赔偿。
6.由于本届比赛的特殊性,各参赛队出入要注意安全,注意身体保健,保证比赛、展演顺利进行。
二十一、其它:
1.因赛事经费有限,凡进入决赛的作品,暂定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每个作品交参赛费150元,集体舞每个作品交参赛费300元(注:如在赛前筹集到足够的经费,不收参赛费)。
2.凡参加比赛的作品,应没有著作权纠纷(组委会不负责调解著作权纠纷)。
3.各参赛队所有人员的旅差费、食宿费均自理。
我会已与有关宾馆和招待所进行联系,谈好优惠价格,一个床可睡两个小孩,请各代表队根据本队参赛人数在赛前向下列宾馆、招待所直接联系订房。
⑴丹鹅宾馆(南宁市建政路20号)
订房电话:0771-5632839、5621649(总台)
标准双人间120元,标准三人间130元
⑵冶金招待所(南宁市思贤路36号冶金大院内,建政路与思贤路十字路口旁)
标准双人间70元 订房电话:0771-2262998(总台)
⑶广西地勘局招待所(南宁市建政路34号)
标准双人间80元 订房电话:0771-5627736(总台)
⑷广西区盐务管理局招待所(南宁市建政路51号)
标准双人间80元 标准三人间90元
订房电话:0771-56204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舞蹈家协会
200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