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及各市(区、县)有关单位:
为了弘扬民族文化, 推出戏曲人才,更好地为广大中青年戏曲演员提供一个展示才华和学习交流的广阔平台,中国戏剧家协会已分别在河南、北京和山东连续举办三届“红梅奖”大赛,我会报送的广西优秀中青年戏曲演员冼鉴棠、吴诗、温红玲、赵娜、邱萍、何超、黄新兰、钟玉坚、唐晞、谢德兴、陈慧等均荣获全国大赛金、银奖,较好地展示了我区中青年戏曲演员的风采。
为此,我会今年再度举办第四届广西戏曲“红梅奖”中青年演员大赛。凡参加广西大赛的获奖优秀中青年演员,均获推荐参加今年由中国戏剧家协会举行的全国大赛。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凡广西境内所有戏曲剧种的演员、演奏员,年龄在15至49周岁者均可参予。不分专业、业余和年龄段,仅作京昆演唱、地方戏演唱和器乐演奏的组别区分。
2、参赛者节目不得超过10分钟,且不得少于5分钟;2人或2人以上的节目,不得超过12 分钟,也不得少于6分钟。
3、参赛演员一律化装彩唱,参赛演奏员须着装整齐、美观。
4、演唱类参予者音像资料须配以唱词字幕、保证质量。
5、演奏类参予者音像资料须有戏曲曲牌演奏和自选民乐曲目演奏两项内容。
二、材料
1、参赛者节目音像资料一式2盒(DVD光碟)。
2、参赛者标准照、剧照、生活照(或艺术照)各2幅。
3、参赛者身份证影印件和填写好的剧协统一印制的“报审表”各1份。
三、其它
1、报送参赛材料时间:2008年7月31日以前。
2、报送参赛材料地点:南宁市建政路28号 广西戏剧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4254、5614356,负责人:麻先德、周春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家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