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区民族声乐作品创作和提高声乐演唱艺术水平,发现、鼓励优秀的创作及演唱人才,由文化厅主办的2007广西民族声乐创作演唱比赛于10月23日至27日在南宁举行复赛和决赛。届时,来自全区各地的75名歌手将同台竞技,充分展示我区民族声乐后备力量的实力。
2007广西民族声乐创作演唱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轮进行,初赛由各市文化局负责选拔报送,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委对选送上来的CD进行审听初评。经评委会认真审听录音评选,全区现有42家单位的75名选手进入了复赛。这是我区各地歌手后备力量的一次大比拼,将全面展示全区13个民族的声乐创作演唱实力。
据了解,本次比赛参赛选手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不论职业或非职业均可参加。比赛注重原创作品的打造,倡导艺术风格创新,展现个人独特的艺术才华。参赛选手必须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为自选歌曲,另一首是新创作的民族歌曲(指没有在省级以上的各类评奖中获奖的作品)。比赛将评出歌曲创作一、二、三等奖和声乐演唱一、二、三等奖。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