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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行“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广场宣传活动

2006-6-5
新闻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尹华平 责任编辑: 严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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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伴着天籁般的侗族大歌的优美旋律,我区在朝阳广场举行“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旅游局、民委、宗教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共同举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今年6月10日,广西将迎来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为了提高公众对保护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促进广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从3月起,有关部门就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了“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

我区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近200个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3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00多处。今年,国务院公布了518项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我区有19个项目进入国家保护名录,这些项目包括布洛陀、刘三姐歌谣、桂剧、彩调、壮剧、壮族织锦技艺、壮族蚂拐节、京族哈节、瑶族服饰、苗族坡会、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肥套、侗族大歌等。

广西民族众多,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自治区有关单位将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文化遗产资源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周”、“民族艺术展演”、“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文化遗产百场宣传”、“民族文化摄影展”、“国际博物馆日”、“报刊媒体系列宣传”等活动。当天的活动内容丰富,有文艺演出、宣传板块展示、有奖知识问答、专家咨询、开展招募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报名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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