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旭小小说二题
■ 覃 旭
代书先生
街上出现电脑打字门面以后,老谢的代写生意一落千丈。直到政府要发放低保金那阵子,老谢家才又门庭若市。但他的收入,却没有增加多少。上门来的,都是特困户,请他帮写低保申请。远远近近都是街坊,他只收人家的纸墨费。那十几个孤寡老人,他连纸墨费都不收。
孤寡老人,情况都差不多。手写不能像电脑那样复制,老谢就用复写纸为他们复写申请书,可以省些事。但是,老人拿申请书去交时,政府不允许复写,他们只能再来麻烦老谢。老谢不说什么,一份一份的,一笔一画的,帮他们重新写好。
李屠户也来叫老谢写申请。老谢透过厚厚的近视镜片看了他好一会儿,才说:“我记得你上过初中的,自己不会写吗?”李屠户已经被他像刀一样的眼光盯得浑身不自在,答非所问:“我给钱!”老谢说:“不是钱的问题。”李屠户改口道:“我不是忙着找猪杀猪嘛!”“天天有猪杀,政府不会给低保的。”“你别管那么多,帮我写就是了,我给双倍钱。”“明知你不合条件还帮你写,到时候又不得,害你白花钱,这种事,我不好意思做。”
李屠户喷出一串不好听的话,脚步重重地走了。老谢埋头写字,好像没听见。
该帮的都帮了,老谢家又变得门可罗雀。
有人来给老谢传话:“居委会说,就差你家的了!叫你赶紧写,好统一上报。”
老谢说:“我家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了。”
那人把老谢的回话转给居委会。居委会主任亲自上门,对老谢说:“你平时买什么菜,我是看在眼里的。要是你家不合低保,全街就没几家合了。写吧,得点算点,老娘还有几年?你不顾自己就罢了,不能连可以到口的肉都不让老人吃吧?”
老谢点点头。主任走了,他抬头看看白发苍苍的亲娘,眼泪流下来,低声说:“妈,孩儿无能,把你推给政府了。”妈妈已经九十二岁,听不清他说什么,但看得见他流泪,就说:“宝儿不怕,有妈妈在!”
不久,低保对象名单公榜。老谢挑没人的时候去看。看到妈妈的名字时,他的脸像被烫了一下。看到李屠户的名字时,他的眼像被刺了一下。
不久,复核后的低保对象名单公榜。这回没有李屠户的名字,老谢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孤寡老人们第一次领到低保金后,每人拿出两块钱,合打一个红包,上门感谢老谢。老谢死活不收,说,这是你们的养命钱,收了会折寿的。
老谢的妈妈,得到的低保金和孤寡老人一样多。老谢第一次,为她买了足足的肉。看着她吃得美美的样子,老谢,偷偷哭了。妈妈的低保金,他一分不沾,全部用在她身上。
老谢有绝症,没有娶妻生子。街坊说,没医没药的,要不是放心不下老娘,他早就走了。他能活过七十岁,真是天大的奇迹。
不管放心不放心老娘,这次,他知道自己撑不过,要比老娘先走一步了。他躺在床上,对母亲说:“妈,对不起,我先走了。你放心,政府不会让你挨饿,受冻的。人死了,跟没来之前,一个样,也跟鸡狗死了,一个样,不必难过。没有棺材,没有纸钱,都不要紧。只麻烦你,跟阿才,讲一声。”
老娘欲哭无泪,说:“那你何必,要费那么多神,给我办寿材呢?”
老谢说:“我是,你儿子嘛。”
当晚,老谢走了。老娘放声大哭。街坊听了,心揪疼揪疼的。然后陆陆续续,来到老谢家。
阿才是老谢儿时的好友。他一听见老娘的哭声,泪水就含在眼里,怎么擦也不干。他带来八个青壮年,帮老谢洗了身,才发现,老谢没有棺材。阿才叹了一口气,叫青壮年用他的床板,做棺材。
老娘见了,说:“用我的吧。别让我儿,晾得太久。”
阿才很惊讶,问:“那,以后,你怎么办?”
“放心,政府不会让我背床板上山的。”
阿才含在眼里的泪,流了下来,一股,一股,又一股。
老谢出丧那天,去送他的街坊很多,排成两队,长长地走过小巷,大街。时逢集日,来赶集的不明真相,有人在旁边议论:“这个人是谁呀?有那么多孝子孝女?”“可能是当官的吧?或者是官家的老人……”
清新发庭
我偶然进入“清新发堂”,是因为它独一无二的“堂”字。身为写手,我对文字的敏感和挑剔已达到令老婆反感的程度。在触目皆是“某某发廊”、“某某发屋”、“某某发店”的大街上,“清新发堂”犹如万绿丛中的一点红,让我眼睛一亮。我猜老板八成是个对文字有点考究的人,否则不可能在招牌上如此标新立异。一面理发,一面和对象闲聊文字,对我是一件难得的乐事。
走进发堂,我特地多看老板几眼。二十五岁左右,相貌平平,但脸上和眼中似乎有着与生俱来的笑意,让人感觉十分顺眼。果然如我所料。当我问及为什么选择“堂”字招牌时,他说:“一是追求独特,二是为了明志。”追求独特好懂,但为了明志就令人费解了,况且“明志”二字出自一个年轻的理发师之口,我怀疑听错了,便问:“为了什么?”“明志。‘明白’的‘明’,‘志气’的‘志’。”他很随意地说。我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叫他说详细点。他仍然满脸满眼都带着笑意说:“‘堂’是不容藏污纳垢的地方。”原来如此。难得他有这种心思和创意,因为发廊之类的名声早已不清白了。我差点表示佩服,脑里却冒出“澡堂”两个字,便笑道:“不一定吧?网上报上都有报道,有些地方的澡堂比发廊还乱。”他愣了一下,说:“这个我倒没想到。”我半认真半开玩笑说:“不如改成‘发庭’吧。大庭广众之下,才是绝对不容藏污纳垢的。”他想了想,说:“可以考虑。”
下次去理发,“清新发堂”的招牌果真改成“清新发庭”了。虽然觉得有些不贴切,但我还是很开心,逗老板说:“你用了我的点子,要有点小意思啵。”老板爽快地说:“免费帮你理发半年,可以了吧?”我大喜,说:“可以可以!”那相当于我在地市级报刊发表一篇千字文得的稿费呢。
我选择清新发庭作为定点理发地,是因为老板的作业方式很像写文章。一、他每次给我理出的发型,都跟上次有所不同,有时甚至反差强烈,这和“忌千文一面”的文理相似。每次理发后上班,都能引来女同事的眼光和好评,不亦乐乎?二、他理发的具体步骤有四个:先用剪刀初理,次用电剪精理,再剃边毛,后用电剪补理。初理时大刀阔斧,像写文章初稿;精理时一丝不苟,剪剪相连,像字斟句酌逐段修改文章;剃边毛正像把文中可有可无的字词去掉;补理时左瞄右看,轻裁慢剪,恰似对文章进行润色。我把这些意思跟他讲后,他很不以为然,说:“你怎么不说写文章像我理发?”我张口要反驳,却结舌了,因为这又是一个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谁也驳不倒谁。
我是络腮胡,习惯在理发前把胡须留到不得不剃的长度,让理发师剃,自己省点事。我特别欣赏他剃须时的认真劲。别人剃完眼看行了就行了,他不一样,还用手摸。手指感觉到有胡楂的地方,他都要重剃,直到溜光为止。我下巴和喉结交接处是剃须的难点,也是被他手指触摸最多的地方。我十分喜欢被他细细触摸的感觉,它让我想起童年时坐在高高的椅子上让叔叔理发的情景:两只小脚悬空吊着,小脑袋乖乖地任叔叔扭来转去。
我特意看过几次钟。老板为我理发,每次用时都在四十分钟以上,其中剃须时间约占一半。而我以前理发从来没有超过半小时的。每次为我剃须,他都得更换刀片。
那次,头发够长了,但胡须不够长,本想等胡须够长了再理发,因不慎让油漆弄脏了一片头发,只能提前理了。我的脸瘦长,胡须正处于老婆认为最能弥补脸型不足的状态,这事我跟老板说过,所以剃完边毛他问:“胡须剃吗?”我说不剃,问他可不可以把这次免费剃须权保留到胡须长的时候。他说不可以,行规不允许,很不好意思。我说没关系,不过是随便一问而已。
他笑笑,说:“你是刀片高消费者。”我也笑笑,说:“命苦啊。”“废刀片怎么处理?”“丢进垃圾袋呀,还能怎么样?你回收?”“没有。废刀片,还有碎玻璃之类的,最好不要跟旧饭剩菜放一起。”“垃圾的东西谁管那么多?到时候还不是乱丢?”我说着,心想他肯定不会凭空说出这样的话,便琢磨是什么原因。是怕刀片划伤拾荒者的手?那纯属多虑!我所看到最不体面的拾荒者,都不会徒手在垃圾中翻找。他们有自制的带钩长夹子,保证不会让垃圾中的利物伤着。
我说了自己所想到的。他说:“当然不是为了捡破烂的。是为了花子佬。有一次我坐长途车回来,在街口下车。脚一着地,就看到街边有一个花子佬,蹲着,嘴巴流血不止,手在嘴里乱抠。我停下来看他,最后见他抠出半边刀片来!血淋淋的呀。他的另一只手,捧着一个垃圾袋,里面有饭菜,还有其他杂物。不用想,他肯定是把混在饭菜中的刀片送进嘴,嚼到了。”
当时的情形随着他的述说在我脑中过了一遍,让我心有余悸。我说:“幸好,他没有吃下去。”他说:“是啊,不幸中的万幸。”我问:“那你送他上医院吗?”“我没有那么高尚。我只是把手上喝过的矿泉水给他。还好,他会用来漱口,漱到第三口就基本不见血了。”我沉思片刻,最后说:“这样也不错了。”
我还好意思乱丢刀片、玻璃、钉子吗?不但自己不乱丢了,在适当的时候,我还跟亲友、同事简述叫花子的故事,叫他们也不要乱丢。
微篇妙品责任编辑 韦 露